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民生办函〔2020〕35号
关于印发《12月份民生工程工作安排计划》的通知
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12月份民生工程工作安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和“完工销号”活动,对照中期评估和检视整改问题清单整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做好民生工程项目验收、标识牌制作、管护制度制定等工作,确保当年完工项目及时发挥作用。
二、确保资金拨付支出到位。各级财政部门严格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市、县(区)主管单位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拨付、支出到位。
三、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市直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及时将自评报告抄报市民生办;各市直主管部门及各县(区)要做好项目年度评价组织配合工作,确保第三方顺利开展工作;积极了解省项目评价安排,做好省第三方来我市开展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整理民生工程政策文件、档案、资金证明和台账等材料,完成全年民生工程数据库信息更新,扎实做好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务必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同时要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并及时进行更新。
五、落实考核迎检各项准备。承担省级实施项目的单位要高度关注目标考核工作,主要领导要带队到对口省直部门拜访,汇报我市项目实施亮点和成效,了解考核方式、内容和进展排名情况,认真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今年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以及取得成效,全年工作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市民生办。
六、认真谋划明年项目任务。市直责任部门要在广泛征求县(区)和财政部门意见,充分考虑市、县(区)财政配套能力和了解明年我市非标债发行受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上报我市明年民生工程任务,并在省直主管部门确定明年目标任务前尽快与省主管部门对接。同时,要开展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条件的要先行启动实施,争取抢占先机。
附件:12月份民生工程工作安排计划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