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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铜陵市财政局
  • 时间:
  • 2023-01-04 15:58

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主管预算部门、单位,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加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现就我市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范围。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采购单位)负责公开。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全部公开采购意向。服务类续签项目首次公开采购意向时已经明确采购期限的,续签年度无需再次公开。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依据和渠道。采购意向公开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为依据。“徽釆云”系统支持基于采购指标公开采购意向和手工录入采购意向,对需在一季度实施采购项目,单位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可以选择手工录入采购意向;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准。采购意向应通过“徽采云”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发布;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应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预算和采购意向,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原因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应在2023年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全面完成,需在12月份实施采购活动项目可提前手工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除急需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外,其他项目采购意向未公开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不得开展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变更或采购预算金额变动达到30%以上的,应当重新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参照上述规定。

五、加强意向公开组织统筹。采购意向公开是开展采购活动的重要前提,市各主管预算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所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在2023年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全面完成,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各采购单位要充分利用从现在起到2023年预算批复1个多月的时间,做好项目意向公开及采购前准备工作。财政部门将适时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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